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教研室推荐及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及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虚拟教研室)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我校可推荐申报1项,各学院限报1项。
二、申报要求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各学院要为申报成功的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项目申报统一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4),学院经评审后确定推荐项目,并在《申报书》上填写政审意见、学院推荐意见(需包括评审意见)。8月11日(周日)前各学院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推荐表(附件4)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发至教研科。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校内公示、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叶慧伶; 联系电话:28861390; 邮箱:Yehuiling@hznu.edu.cn; 地址:行政楼332室.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教研室推荐及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3:申报汇总表
附件4: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