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学

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马云卓越教学奖及优秀教学奖评选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数学学院     作者 : 谢雪     浏览量:34     时间 : 2021-11-10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经讨论决定,现就2021年度卓越教学奖及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为表彰在学校本科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教学成效显著、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形成爱生重教、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由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马云教育基金项目出资,设立马云卓越教学奖和马云优秀教学奖。

       评选卓越教学奖2名、优秀教学奖4名。卓越教学奖给予每人50万元人民币奖励,优秀教学奖给予每人5万元人民币奖励。

二、评选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且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参加评选,每位教师可有2次参评资格。凡已获得教学卓越奖者不重复参评;已获得提名奖者可再申报1次教学卓越奖,不重复获提名奖。

三、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至少满足以下六条中的五条:

(一)在本校担任教师10年及以上。

(二)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近五学年承担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 主讲一门课程(临床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三)近五年内,学评教成绩排名居前20%,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均为优秀。

(四)近五年内,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一类学科竞赛国家级奖1项或省级一等奖2项。

(五)近五年内,卓越教学奖候选人应承担过国家级教学团队项目(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等)负责人或国家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优秀教学奖候选人应承担过省部级教学团队项目(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等)负责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

(六)近五年内,卓越教师应承担过国家级教学项目(国家级一流课程、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国家级优秀教材等)负责人;优秀教学奖候选人应承担过省部级教学项目(省级一流课程、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省级优秀教材等)负责人。

四、评审机构

       学校成立马云教学奖评审委员会,由分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主要职责为:考察教师教学水平和师德师风情况,实名票决获奖建议人选等。

       马云教学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评奖工作。

五、评选时间与程序

(一)教师申报。凡符合评选范围和条件的教师可自荐申报,也可由各基层教学组织推荐申报。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部)依照评选条件对教师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后,由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推荐参评人选。

(三)学院材料公示。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学院评审(11月21日之前)。各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至多推荐候选人1名。

(五)学校审核。学校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存在虚假信息或有疑义、不符合评选条件或有教学事故者,取消参评资格。

(六)学校评定。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学院推荐意见以及候选人陈述,以票决制确定建议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最终获奖人选。

(七)获奖名单报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审核。

(八)结果公示。教务处将最终评定结果在学校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

六、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11月21日前将候选人申报表电子版(含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杭师大专属钉钉:叶慧伶; 电话:28861390 ; 地址:行政楼332室。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23号楼 
电话:0571-28867633 邮编:311121
版权所有 © 2021 杭州师范大学数学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