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2022 年度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321 号)要求(以下简称《通知》),现组织开展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
一、 申报要求
此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高校主导,企业参与,育人为本”为宗旨,以育人为首要目标。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四新”建设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师资培训项目、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内涵、建设任务、重点支持方向、合作企业资质及专项资金要求详见《通知》(附件1)。
二、 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组织申报并审核教师申报材料,于12月27日上午9点前将《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附件2)、《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以及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学校将组织评审遴选
联系人:叶慧伶(杭师大专属钉钉接收电子材料)
电话:28861390 地址:行政楼33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