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指标内涵 | 指标 分值 | 承担考核机构 | |
教学工作 (17分) | ⑴满足基本教学工作量;或服从教学安排,并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1门以上课程。⑵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本项计0分。 | 13 | 各系负责考核 | |
⑴申报本科生学年论文,本项目计0.5分;申报本科生毕业论文,本项目计0.5分;指导本科生学年论文,本项目计0.5分;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本项目计0.5分。⑵未申报者,本项计0分。 | 2 | 各系负责考核 | ||
⑴本科教学课时超基本教学工作量68节专业课(含)以上,本项目计0.5分;超136节专业课(含)以上,本项目计1分;超204节专业课(含)以上,本项目计1.5分;超272节专业课(含)以上,本项目计2分。⑵本项目的超基本教学工作量加分,最多为2分。 | 2 | 各系负责考核 | ||
教学规范 (8分) | ⑴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注重课堂的组织和管理。⑵根据督导、学生反馈和学院抽查有不正常者,本项计0分。 | 1 | 各系负责考核 | |
⑴不随意停课、调课或减课时。⑵有正当理由并严格办理调课手续,一学年调课多于6次以上的,调课每增加1次扣减0.5分。⑶凡属私自调课的,经查实每调课1节倒扣1分(本项目允许出现负分)。 | 2 | 各系负责考核 | ||
⑴听教育实习学生公开课,或去学生实践单位指导专业实习至少1次。⑵未参加者,本项目计0分。(本项目考核以听课笔记为准) | 1 | 各系负责考核 | ||
⑴教师相互听课或听公开课2节以上,或为学院上公开课1节以上。⑵缺席一次扣0.5分,直至扣为0分为止。(本项目以听课笔记为准) | 1 | 各系负责考核 | ||
⑴积极参加系、实验中心、教研室等组织的教研活动。⑵缺席一次扣0.5分,直至扣为0分为止。(本项目以教研活动记录本为准) | 1 | 各系负责考核 | ||
⑴按时按规范按上交本科教学材料,包括教学进度表、点名册、听课记录本、作业登记表、命题审定表、课程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成绩登记表、实验报告、毕业论文等。⑵未按时按规范按上交者,本项计0分,情况特别严重者倒扣1分。(本项目允许出现负分) | 2 | 各系负责考核 | ||
教学建设 (3分) | 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发表的论文(教学法教师发表的论文只计二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本项目上限1分) | 一级刊物计1分 | 1 | 各系负责考核 |
二级刊物计0.5分 | ||||
三级刊物计0.3分 | ||||
⑴教研项目、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试卷库建设、双语教学、教学成果奖、教师荣誉奖等。⑵指导学生获学科及技能竞赛奖(三等奖及以下奖降一档)。⑶担任省教指委委员期间。(本项目上限2分) | 国家级计2分 | 2 | 各系负责考核 | |
省部级计1.5分 | ||||
市厅级计1分 | ||||
校级计0.5分 | ||||
特别奖励 (2分) | ⑴教师指导本科生发表科学研究、教学研究论文(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⑵教师指导本科生实验开放项目、学生科研项目等。⑶教师指导本科生开展科技创新、技术开发及应用设计活动,获得各类专利授权或版权(以学生为第一授权者)。⑷由学校及学校以上机构组织的教学检查中,获得优异效果。⑸参与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指导。⑹承担学院的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教学大纲修订、制定培养计划、课程建设、专业建设、联系安排实习见习点、承担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等。⑺参与本科生的学科竞赛辅导、考研辅导、课外实践教学指导等。⑻在教学建设、平台建设等方面为学院做出重要贡献。(本项上限2分) | 2 | 考核领导小组统筹 | |
扣分 | ⑴全校通报批评,或在各级教学检查评估中出现错误,扣1分(多次累计扣分)。⑵拒绝接受临时性教学任务、拒绝履行教学管理职责等,扣0.5分(多次累计扣分)。⑶试卷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课前课后辅导、课外作业布置和批改、实验课在岗辅导等情况,根据教学督导、教务处、学生反馈和学院抽查有不正常者,扣0.5分(多次累计扣分)。 | 不限 | 各系负责考核 |
姓 名 | 所在学系 | 学 年 | ||||
教学工作项目信息(包括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 | ||||||
项目内容或课程名称 | 对 象 | 工作量 | ||||
课堂教学 | ||||||
实践教学 | ||||||
其 它 | ||||||
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信息 | ||||||
项目内容 | ||||||
教学建设与研究 | ||||||
其 它 | ||||||
学生科技实践指导项目信息 | ||||||
项目内容 | ||||||
学生科技实践指导 | ||||||
其 它 | ||||||
特别奖励项目信息 | ||||||
项目内容 | ||||||
特别奖励 | ||||||
其 它 |
一级指标 | 指标内涵 | 指标 分值 | 自评 得分 | 考核组核实 | |
教学工作 (17分) | ⑴满足基本教学工作量;或服从教学安排,并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1门以上课程。⑵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本项计0分。 | 13 | |||
⑴申报本科生学年论文,本项目计0.5分;申报本科生毕业论文,本项目计0.5分;指导本科生学年论文,本项目计0.5分;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本项目计0.5分。⑵未申报者,本项计0分。 | 2 | ||||
⑴本科教学课时超基本教学工作量68节专业课(含)以上,本项目计0.5分;超136节专业课(含)以上,本项目计1分;超204节专业课(含)以上,本项目计1.5分;超272节专业课(含)以上,本项目计2分。⑵本项目的超基本教学工作量加分,最多为2分。 | 2 | ||||
教学规范 (8分) | ⑴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注重课堂的组织和管理。⑵根据督导、学生反馈和学院抽查有不正常者,本项计0分。 | 1 | |||
⑴不随意停课、调课或减课时。⑵有正当理由并严格办理调课手续,一学年调课多于6次以上的,调课每增加1次扣减0.5分。⑶凡属私自调课的,经查实每调课1节倒扣1分(本项目允许出现负分)。 | 2 | ||||
⑴听教育实习学生公开课,或去学生实践单位指导专业实习至少1次。⑵未参加者,本项目计0分。(本项目考核以听课笔记为准) | 1 | ||||
⑴教师相互听课或听公开课2节以上,或为学院上公开课1节以上。⑵缺席一次扣0.5分,直至扣为0分为止。(本项目以听课笔记为准) | 1 | ||||
⑴积极参加系、实验中心、教研室等组织的教研活动。⑵缺席一次扣0.5分,直至扣为0分为止。(本项目以教研活动记录本为准) | 1 | ||||
⑴按时按规范按上交本科教学材料,包括教学进度表、点名册、听课记录本、作业登记表、命题审定表、课程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成绩登记表、实验报告、毕业论文等。⑵未按时按规范按上交者,本项计0分,情况特别严重者倒扣1分。(本项目允许出现负分) | 2 | ||||
教学建设 (3分) | 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发表的论文(教学法教师发表的论文只计二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本项目上限1分) | 一级刊物计1分 | 1 | ||
二级刊物计0.5分 | |||||
三级刊物计0.3分 | |||||
⑴教研项目、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试卷库建设、双语教学、教学成果奖、教师荣誉奖等。⑵指导学生获学科及技能竞赛奖(三等奖及以下奖降一档)。⑶担任省教指委委员期间。(本项目上限2分) | 国家级计2分 | 2 | |||
省部级计1.5分 | |||||
市厅级计1分 | |||||
校级计0.5分 | |||||
特别奖励 (2分) | ⑴教师指导本科生发表科学研究、教学研究论文(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⑵教师指导本科生实验开放项目、学生科研项目等。⑶教师指导本科生开展科技创新、技术开发及应用设计活动,获得各类专利授权或版权(以学生为第一授权者)。⑷由学校及学校以上机构组织的教学检查中,获得优异效果。⑸参与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指导。⑹承担学院的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教学大纲修订、制定培养计划、课程建设、专业建设、联系安排实习见习点、承担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等。⑺参与本科生的学科竞赛辅导、考研辅导、课外实践教学指导等。⑻在教学建设、平台建设等方面为学院做出重要贡献。(本项上限2分) | 2 | |||
扣分 | ⑴全校通报批评,或在各级教学检查评估中出现错误,扣1分(多次累计扣分)。⑵拒绝接受临时性教学任务、拒绝履行教学管理职责等,扣0.5分(多次累计扣分)。⑶试卷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课前课后辅导、课外作业布置和批改、实验课在岗辅导等情况,根据教学督导、教务处、学生反馈和学院抽查有不正常者,扣0.5分(多次累计扣分)。 | 不限 | |||
合计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