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学校第四轮岗位聘任将在第三轮岗位聘期考核的基础上实施,现就做好第三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学校第三轮岗位聘期内在聘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教职工(含校聘非编工作人员)。
(1)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从事教学科研、辅导员、图书资料、实验技术、会计审计、档案、编辑、教育管理、工程技术、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等工作岗位人员。
(2)管理服务岗位:包括管理、工勤等工作岗位人员。
2.2017、2018年通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途径晋升职务人员纳入本次考核。
3.现聘学校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教辅机构、教学机构的“双肩挑”人员,按所属学科归入各相关学院参加教学科研岗位聘期考核。
4.不列入本次考核人员
2019、2020年通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途径晋升职务人员和2019、2021年通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途径晋升二、三级岗人员,晋升之前原聘岗位聘期考核视同合格;第三轮岗位聘任后新引进和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轮岗位聘任后聘任的管理服务岗位人员。
二、考核要求
1.考核时段
聘期考核时段为2017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聘期考核业绩为本时段产出成果。
2.考核系列
教师系列按2017年第三轮岗位聘任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的申报类型为依据(教师系列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社会服务推广型),中级及以下不分类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只需注明所在系列。
3.考核依据
(1)教学科研岗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杭州师范大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聘期目标任务》(杭师大人〔2014〕14号)所规定的目标任务为依据;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以各学院2017年制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所规定的目标任务为依据。(涉及所在院系调整的教师考核,以第三轮岗位聘任时原学院规定的岗位聘期目标任务为准。)
(2)其他专技、管理服务岗位:由各单位对照其主要岗位职责,结合年度考核,全面考核敬业精神与服务态度以及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成效等。
(3)辅导员岗位:主要考核辅导员开展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包括说服教育能力、组织和管理能力、处理突发事件和学生中特殊问题的能力、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和职业生涯规划的能力等,以及育人作用的发挥和形成的育人成果与实效。
4.考核结果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三、考核程序
1.聘期考核工作在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单位成立考核聘任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各单位须制订考核方案,依据目标任务,经单位集体讨论、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1)个人填写相应《岗位聘期考核表》,对聘期内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提交本单位考核聘任工作小组。
(2)各单位组织考核,提出明确考核意见,决定考核等次(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果以学校最终考核为准),并予公示和反馈本人。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需以书面形式说明具体原因,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各单位考核结束后,将本单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及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表》报送人事处。
(4)辅导员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由各学院和学工部组织实施。个人总结并填写《岗位聘期考核表》,所在学院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意见,学工部组织辅导员考核小组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级,报送人事处。
(5)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考核结果情况进行审定,公示并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四、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严格对照相关考核规定,认真执行,组织好聘期考核工作,将考核方案、学院聘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结果汇总表、个人聘期考核表(含盖章纸质稿和电子稿)以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佐证材料于2021年9月20日前送人事处。
人事处联系人:
施岚 28861291(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办公地点:仓前校区行政楼708室
办公电话:28861291
办公邮箱:20020980@hznu.edu.cn
刘思佳(管理服务岗位人员)
办公地点:仓前校区行政楼706室
办公电话:28862861
办公邮箱:liusijia@hznu.edu.cn
人事处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