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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 数学学院     作者 : 教务科     浏览量:5     时间 : 2023-12-04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最新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化我校本科教学改革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支撑专业建设和提升教学质量引导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争创双一流高校”,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为目标,立项一批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加强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和高水平教学团队、高质量新形态教材及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和课堂教学,发挥优秀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示范作用,引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

二、建设重点

围绕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主要任务,突出当前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四新”建设、课程思政、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涉外法治等紧缺人才培养、教学数字化、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鼓励跨学科、跨校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分教学改革项目和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两大类,其中教学改革项目按教学改革分 11 个领域“大思政”教育“四史”教育专题、外语类专业“三进”教改。

三、立项办法和建设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继续采用“先建设,后认定”的备案制方式,学院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报学校备案立项建设。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各学院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目前没有担任未结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鼓励申报各类省级以上人才的教授积极参与校教改项目,优先推荐省级以上教改项目。

1.结合一流专业建设任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至少设立1课程思政项目;其他专业由学院根据建设实际情况设立项目。总项目数参考去年项目备案数。

2.项目建设经费学院在各类教学统筹给予资助;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学院组织中期考核报教务处备案,建设期满经学校验收合格后认定为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项目申报统一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学院经评审定推荐项目,并在《申报书》上填写评审意见、学院审查意见和学院推荐意见1220日立项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签字盖章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钉钉

联系人:王琳霞; 联系电话:28861390 杭师大专属钉钉:王琳霞;联系地址:行政楼332室

教务处

2023121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附件2:立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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