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通知,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课外育人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考核办法
(一)凡受聘在岗的在编教职工、校聘制非编工作人员均需参加年度考核。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和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2023年度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二)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中层领导干部)的20%以内。
二、2023年度课外育人考核相关情况说明
(一)考核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请各位老师认真依照《数学学院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附件1)的规定,结合年度工作,进行自我评分。
(三)请于9月14日前,将《数学学院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表》(附件2)电子稿通过邮箱发给学院学工办。
联系人:陈凡峰,联系电话:28867679。邮箱:20130098@hznu.edu.cn
数学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