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推免文件和《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对象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生限报硕师计划)。
二、推免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简称硕师计划)。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选择一类提出申请。
三、推免名额
学校预计将于2024年9月中上旬左右正式公布推免名额及名额划拨方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下达我校名额时间而定。
四、推免条件与标准
推免生应符合《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附件1)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五、推免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于9月3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交《数学学院2025届推免生综合评价评分表》(附件6)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按图中所示命名方式将以上材料汇总为一个总文件夹,总文件夹命名为“班级-姓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发送至邮箱20210174@hznu.edu.cn。
(二)学院全面审查申请者信息,根据学校划拨的推荐名额,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在学院官网公示的时间应不少于 3 天。
(三)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对学院推免名单的审定。教务处负责审核推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英语水平,学生处负责审核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经领导小组确认审定无误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并向校党委汇报。
(四)推免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通知下发后再另行发布(可根据往年通知中的时间安排提前做好准备)。
六、其他事项
(一)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以8月31日为准。
(二)双学科复合型教育硕士推免生相关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0]65号)、《杭州师范大学高素质复合型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转段考核办法(试行)》执行,相关工作原则上应在教育部下拨推免名额前完成。
(三)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的选拔工作安排将在学工部网站另行通知。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均属于普通推免生,应符合普通推免生的各项条件。
(四)符合硕师计划推免条件的学生需提前了解意向报考教育硕士专业的招生计划与要求,自行联系浙江省内各区县教育局并签署《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附件5)。
(五)经评审、公示后确定推免的同学请于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前提交《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汇总表》(附件4)和转段考核结果(需接收学院和教务处签字盖章)(仅双学科复合型教育硕士提交)及成绩单。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0210174@hznu.edu.cn,以“学号+姓名推免生材料”命名),纸质稿交至勤23-425(《协议书》一式四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需签字盖章)。
(六)参加硕师计划项目的学生与教育局签署的《聘用合同》(附件5,一式四份)及相关材料请于9月5日前提交勤23-425,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多于指标数,则由教育硕士接收学院推荐。
(七)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八)以上工作时间节点参考往年情况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盛巧玲老师,28867397。
附件1:数学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数学学院学工办
2024年7月7日